(本报讯)肆无忌惮的外国移民中介机构频繁利用澳洲雇主担保工作签证制度(457)向海外劳动力敲诈钱财,利益熏心的中介机构无形中还沦落为雇主剥削海外员工的帮凶。
联邦政府委任劳工关系委员迪根(Barbara Deegan)负责审查雇主担保临时工作签证的可行性,她提交的审查报告引起了政府的关注。迪根在报告中描述了移民中介结构的种种敲诈行径,它们往往向打算前往澳洲工作的海外劳工索取高额的中介费用,尽管中介结构已经为海外劳工申请了为期四年的签证,但它们仍以更新签证为由向劳工索要一万元的“年费”。
中介机构的恶行鼓励了澳洲雇主对海外劳工的压榨,雇主一般会告诉劳工,他们必须“无时间限制”地工作才能获得最低工资。迪根在报告中写到:“很多人担心中介机构已经成为一种获得‘抵押’劳动力的方式。通过高价换回海外劳工的澳洲公司为了弥补损失会非法克扣劳工的工资。”
还有消息称,雇主在压榨海外劳工的同时还会说服劳工的孩子为自己工作,但他们的待遇也非常低,而且工作环境也很恶劣。
海外劳工既缺乏工作权利知识,英语水平一般也不会很好,他们最大的弱点就是担心被遣送回国。迪根在报告中重点强调了海外劳工和他们家人的弱点,她将于下月发布有关雇主担保工作签证的最终报告。她呼吁给移民中介结构划定严格的收费标准,如果它们欺骗顾客,政府应施以相应的处罚。
迪根认为,把雇佣了五个以上海外劳工的澳洲雇主的名字公布在官方网站上并不能保证整个签证体系的透明性。移民部长伊万斯(Chris Evans)建议立法扩大移民督察官员监督和检查雇主的权力,以保护持有雇主担保工作签证的劳工的权益,惩罚压榨工人的雇主。
迪根指出,新的立法应该保障娴熟的督察官员在不通知雇主的情况下突袭检查工作场所的权力,违反海外劳工用工规定的个人应被处以最高5000元的罚款,违法的公司则应被处以最高2.5万元的罚款。
报告没有详细列出澳洲政府处罚海外移民中介公司的措施,但迪根提到了一起上诉至联邦法院的案件。这起案件中的中国劳工在中国签订了用工合同,但澳洲雇主却在第一年以“签证申请费等手续费为理由”克扣了他们一万元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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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 mattie